我公司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ob体育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含矿废石分离回收+碎矿系统抛废富集)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ob体育》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ob体育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含矿废石分离回收+碎矿系统抛废富集)
建设地点:ob体育
建设性质:改扩建
本项目总投资:2110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00万元,占总投资额11.8%,选址于矿区位于江西都昌县北东约 25km 处,属都昌县土塘镇和阳峰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6°20'42.22",北纬29°20'25.23"
建设内容:一期建设破碎系统智能抛废车间形成破碎系统抛废富集系统;二期建设含矿废石破碎筛分及智能选矿抛废车间形成含矿废石分离回收系统,建设抛废废石加工建材车间及配套堆存转运设施形成建材加工系统。产品方案及规模:一期碎矿抛废富集工程破碎预选131万吨/年,产出建筑骨料45万吨/年。二期含矿废石分离回收工程废石破碎分选165万吨/年,产出建筑骨料67万吨/年,分选出合格矿石98万吨/年进入现有破碎系统。项目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合计新增钨钼金属产量分别为400吨/年、80吨/年。本项目总投资为21101.29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废渣等方面,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废气主要是破碎系统抛废富集系统和含矿废石分离回收工程产生的粉尘。废水主要为磨选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固体废物主要有主要有机制砂工程未处理的尾矿,员工生活垃圾。项目实施后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预防和减缓环境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在施工期提出相应的污染防范、防治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可将工程的生态、噪声、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等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达标排放。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尽可能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尽量缩短临时占地的时间以及弃土的裸露堆放时间,尽量缩短挖填土石方的时间,减少裸露面积,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以防止雨水直接冲刷裸露地面而造成水土流失。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以新带老”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现有碎矿系统抛废富集工程产生的粉尘在现有的水膜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的处理下无法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ob体育app》(DB31/933-2015)表1中颗粒物的排放标准,因此需要进行整改;水膜除尘整改为布袋除尘器,在经布袋除尘器的基础上在增加一套喷雾降尘的处理措施后,使其粉尘排放浓度能够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ob体育app》(DB31/933-2015)表1中颗粒物的排放标准。
项目改扩建后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含矿废石分离回收工程产生的粉尘经CC-1除尘系统和CC-2除尘系统处理后达上海市地方标准《ob体育app》(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后排放;碎矿系统抛废富集工程产生的粉尘经喷雾降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上海市地方标准《ob体育app》(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后排放。预计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磨选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磨选废水一起经厂内泵站泵入尾矿库经自然曝气氧化、沉淀、澄清后排入化民河。
3)噪声治理:主要的噪声设备包括筛分设备、破碎设备、起重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厂界噪声排放执行《ob体育》(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机制砂工程未处理的尾矿,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的尾矿排入尾矿库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ob体育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含矿废石分离回收+碎矿系统抛废富集)位于江西都昌县北东约 25km 处,属都昌县土塘镇和阳峰乡管辖的ob体育现有厂区内,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文件支持。
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运行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链接:http://pan.baidu.com/s/1VT3xC3fIOH4W3j0HTtcdlQ 提取码:r7g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24栋一楼;
联系人:皮工;
联系电话:0792-8159861;
电子信箱:267309465@qq.com。
建设单位:ob体育;
单位地址:江西都昌县北东约 25km 处,属都昌县土塘镇和阳峰乡管辖;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779206884。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本公示在ob体育企业网站http://www.ulyssenet.com/上进行了公告。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ob体育》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
链接:http://pan.baidu.com/s/1AyWHFhn1YDvuxM4YVgGeEA 提取码:w6d6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5日。
ob体育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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